石家庄开展八大行动全力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

来源:编辑:2017-08-07 查看数0评论0

目前,石家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经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。石家庄市提出,开展八大整治行动,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。

一、整治机动车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

(一)机动车整治

利用多功能移动执法抓拍车、高清视频监控、自动抓拍设备,严查机动车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。施划安装禁令标志、标线,设置禁停区、禁停路段。

(二)非机动车整治

在城市道路两侧及地铁口、火车站等区域施划、增划、补划非机动车停车位。非机动车严禁占压盲道和各类通道。

共享单车经营企业不得擅自增加共享单车投放量;市城管委对不按照规矩停放的车辆,采取持续计费或处罚等措施。

二、公益广告提升

在主次干道、商业街区、公园广场、客运站、出租车、公交车、旅游景点、公共文化场馆、城市社区、小街小巷等增设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。

三、老旧小区专项整治

老旧小区要清理垃圾杂物,拆除私搭乱建,清除小广告和楼道杂物,设置分类垃圾桶,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,解决毁坏侵占绿地、道路坏损、消防通道堵塞等方面问题。对小区内残旧、破损和无法发挥正常功能的健身器材、路灯、消防设施以及排水排污等公共设施及时维护和更新。

四、市容秩序专项整治

(一)取缔店外经营

以沿街水果店、小饭店、铝合金门窗加工店、洗车店等作为重点,取缔店外摆放的桌椅、物品、落地灯箱、广告牌等,取缔店外加工、制作,清除店外乱堆乱放的杂物等,拆除店外乱搭建、乱拉挂,保持良好秩序。

(二)整治流动摊贩

对沿街摆卖、违规占道摊点进行拉网式清理取缔。对集中成片、影响市容的摊点,进行集中清理整治。

(三)整治占道市场

对主城区占道早夜市进行全面整治,加强闭市后卫生清扫保洁。

(四)整治建筑工地出入口

对全市所有建设工地及拆迁工地出入口进行规范管理,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符合规范。

(五)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

对佳农市场等城区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,取缔无证流动摊贩,查处店铺跨门经营行为。

(六)治理小广告乱张贴

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建(构)筑物、公共设施、宣传栏、树木等地方乱贴、乱画、乱喷涂“牛皮癣”广告清理力度;开展新一轮小广告号码停机工作。

(七)加强报刊棚亭管理

依据相关规定,对擅自设置、无证经营、擅自移位、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形进行严查、取缔。

(八)清理“僵尸车”

在前期基础上,对医院、饭店周边各种停车场所的“僵尸车”进行排查,发现一辆,清理一辆。

五、开展“洁净城市”提升行动

(一)开展“洁城靓店”行动

按对沿街两侧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清洗。

(二)开展“洗路降尘”行动

主街主路和火车站、汽车站及二环路各出市口外300米路段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,每3天冲洗一次。

(三)开展垃圾清理行动

彻底清除陈年垃圾。清除沿建筑物墙角的瓶瓶罐罐及各类有积水的容器,杜绝垃圾焚烧现象的发生。

(四)加强环卫设施管理

确保公厕、转运站内干净整洁、无异味,及时维修、撤换破损果皮箱。

六、开展地铁文明建设行动

设置无障碍电梯、爱心候车区、母婴候车室、轮椅固定装置等;在地铁出入口、人行通道、应急设备等处设置引导牌;在站台地铁电视显示屏提供客车实时运行情况和天气信息等;在地铁售票机、出入站闸机、电扶梯、换乘通道等有文明引导员进行现场指导。

七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

(一)非机动车

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、越线停车、机动车道行驶、高架桥上通行等违法行为;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;

(二)行人

乱穿马路、随意翻越隔离护栏、违反交通信号通行、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;

(三)机动车

乱停乱放(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、不入位停车、占压盲道、不按顺行方向停车、占用机动道及专用道停车)、随意调头、酒后驾车、涉牌涉证、报废车上路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、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、路线通行、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。

八、开展窗口单位创建提升行动

为巩固窗口单位测评点位创建成果,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,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创建提升行动,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,主抓责任落实、抓创建细节、抓督导频次、抓氛围营造、抓宣传引导、抓门前三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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