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石家庄市侨联改革方案》出台

来源:编辑:2018-02-02 查看数0评论0

2018年1月25日,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印发《石家庄市侨联改革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强调,侨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,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。

石家庄市委高度重视侨联改革工作,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对市侨联改革作出批示提出要求,市委先后两次听取侨联汇报,市深改会对《方案》进行研究审议。

《方案》明确了石家庄市侨联改革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。《方案》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》和省委、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,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充分发挥凝聚侨心、汇集侨智、发挥侨力、维护侨益的独特作用。《方案》共6个部分、20项内容。

几项重点改革事项。一是改革侨联领导机构增强侨联组织的代表性和广泛性。明显提高基层一线人员比例”, 将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基层代表比例提高至65%以上,基层委员比例提高到60%以上,基层常委比例提高到60%以上。二是调整优化侨联内设机构。调整后,内设机构为“一室两部”,分别为办公室、联络经济部、权益保障(基础工作)部,与省侨联内设机构职能相对应。三是建立专职、兼职、挂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。考虑我市侨联领导班子实际,提出配备1名挂职副主席,挂职副主席职务层级与级别不与所挂职务挂钩。市侨联机关按科级以下干部10%的比例配备挂职干部。四是理顺领导体制。结合我市实际,《方案》提出“健全由同级党委领导的侨联工作领导体制,一般由一名党委常委分管,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。”五是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。提出在县区统战力量整合基础上,条块结合,探索灵活多样的侨联基层组织设置形式。在当地党组织领导下,在上级侨联指导下,各县(市、区)、高新区恢复或成立侨联组织。因地制宜建立侨联委员会或侨联小组。在社区、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大中小微企业侨联以及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侨联建设中寻突破,不断探索扩大组织覆盖面的有效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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